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7日 点击数: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我市对4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市财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教务科科长王华“私车公养”问题。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王华兼任市金财置业公司法人代表期间,使用市金财置业公司资金违规报销个人汽车维修费、充值个人加油卡,共计0.78万元。2024年2月,王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第二人民医院器械科科长高安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2年,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为感谢时任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科科长高安在其承接该医院招标代理业务上的关照,在每年春节期间向高安赠送购物卡,共计0.8万元。2024年5月,高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乐平市农工商总公司经理李裕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李裕焱以发放“值班费”等名义,违规向公司人员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5.18万元。2023年12月,李裕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浮梁县三龙镇一级主任科员金晓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20年,时任三龙镇党委委员金晓明,安排三龙镇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职员李意辉(另案处理)利用虚假菜单报销违规产生的接待费用0.77万元。2024年3月,金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公私不分,“私账公报”;有的贪念作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慷公家之慨,巧立名目发放福利;有的无视禁令,违规吃喝。以上问题暴露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纪律红线心无敬畏、对陈规陋习“依依不舍”,充分说明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不断推动化风成俗。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守好纪律底线。
       通报强调,节日期间作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防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越是临近节点,越要不松劲、不停步,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密切关注借过节之机搞奢靡享乐问题的新情况、新动向,紧盯披着人情往来外衣的作风顽疾、节日出行中的不正之风。打好教育提醒、通报曝光、明察暗访、严查快处等“组合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四风”、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及其隐形变异行为,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 要保持全面从严的态势,对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的,从严处置,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拟稿人:万丽君         核稿人:黄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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