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十一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6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浮梁县林业局党办主任贺宏亮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经查,2015年4月2日,贺宏亮工作日中午饮酒。经浮梁县林业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贺宏亮行政警告处分。
    乐平市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副主任王庆违规收受“红包”问题。经查,2010年1月至2014年7月期间,王庆在从事办理医学证明工作中,共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2000元。2015年9月,经乐平市卫计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免去其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调离现工作岗位,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扣除其2014年全年绩效工资。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2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保持高压态势,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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