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3起领导干部“违插”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0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3起领导干部“违插”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乐平市交通局
副局长陈志波“违插”典型问题。陈志波在担任乐平市交通局副局长、乐平市渡改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下设办公室主任、乐平市洲渡大桥项目管理部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地勘实施人朱某等6人的贿赂,共计9.5万元。2015年8月,经乐平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报乐平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陈志波开除党籍处分;报乐平市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浮梁县经公桥镇水利工作站
站长李产民等人“违插”典型问题。李产民和原副站长计火成采取收款不入账、伪造工程合同等方式,套取、截留水务站账户和部分水利工程的工程款,共计23.0835万元。2015年11月,经浮梁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李产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12月,经浮梁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计火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上述人员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昌江区丽阳中心学校教育党支部书记黎吉件等人“违插”典型问题。2014年,丽阳中心学校负责的迎接全省教育督导评估检查校运动场项目工程,总计造价235、8489万元。丽阳中心学校将该项目工程拆分为5个,每个工程不足 50万元,并以此向丽阳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报告进行邀标。上述拆分的5个工程项目由丽阳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于同一时间统一邀标,并全部由福州闽澳华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中标,属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黎吉件作为时任丽阳中心学校校长,在丽阳中心学校运动场项目工程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负有直接责任,已构成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刘行智作为丽阳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站长,在丽阳中心学校运动场项目工程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负有直接责任,已构成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彭红英作为时任分管教育的副镇长,在丽阳中心学校运动场项目工程中,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已构成失职行为。2016年3月31日,经昌江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黎吉件、刘行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彭红英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盯紧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重点线索,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抓“现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违插”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问题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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