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1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案件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1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案件发出通报:
    经查,2013年至2015年,珠山区竟成镇黄泥头村违规发放征地拆迁加班费和春节福利等津补贴,共计32.46万元。村党总支书记陈福平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陈爱民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6年5月6日,经珠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福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爱民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规发放的补贴全部收缴。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汲取深刻教训,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强化责任意识,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落实责任不力问题敢于亮剑、坚决斗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的工作力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该纪律处分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该组织处理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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