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1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乐平市鸬鹚乡林办主任兼杨湖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王通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杨湖村委会违规发放春节值班、森林防火值班、防洪值班补助,共计人民币7000元。王通根作为杨湖村党支部书记并审批财务,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6年4月22日,王通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已全部予以收缴。
    昌江区新枫街道三河村党支部书记叶孝文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5年,昌江区新枫街道三河村以加班费的名义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44.9万元。村党支部书记叶孝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村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马良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村党支部委员、纪检委员黄金爱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6年10月14日,叶孝文、马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金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已全部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牢牢把握党的纪律这把尺子,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问题严重的,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要严格执纪、寸土不让,守住重要节点、紧盯年节假期,严查隐形变异的“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巡察、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的重点,坚持领导干部严于普通党员,一把手严于其他领导干部,对规避组织监督,不收敛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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