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通报 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2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近日,市纪委就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2015年2月22日,众埠镇共树村党支部书记马春和在为妻子举办50岁生日宴席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且事前事后未按规定向镇纪委报告。日前,众埠镇党委决定给予马春和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严格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形成科学文明、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
通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四风”反弹问题,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端午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且花样翻新,必须高度警觉。
    通报强调,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突出问题不放松、不让步,尤其是警惕穿上隐身衣的“四风”新形式,严查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福利等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的,一律快查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还要追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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