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1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乐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副股长王龙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7年1月12日,乐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副股长王龙与乐平市洎阳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梅晓卫二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餐后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到KTV唱歌。2017年3月30日,经乐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梅晓卫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乐平市高家镇规划办主任鲁金和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2016年9月13日,乐平市高家镇规划办主任鲁金和接受朋友宴请,中午违规饮酒,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3月24日,经乐平市高家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鲁金和党内警告处分。
    浮梁县交运局公路管理站养护路政股办事员兼公路管理站驾驶员方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4月30日17点20分左右,方军驾驶单位公车到浮梁县鹅湖镇鹅湖村接其妻子、儿子回县城。2017年5月27日,经浮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方军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由其个人支付。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工作力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继续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频次,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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