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通报1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7日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乐平市纪委就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2015年至2016年间,洪岩镇更新林场套取中央临时救助资金3900元不入账,用于违规购买烟酒接待来人来客。日前,洪岩镇党委决定给予更新林场党支部书记邬长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案例暴露出在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少数单位和个人仍然抱有侥幸心理,顶风违纪。全市各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坚决守住“底线”,确保不碰“红线”。
    通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通报强调,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的特别是隐形变种的“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对问题多发的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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