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 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4日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日前,乐平市纪委就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2011年以来,众埠镇莲塘村委会收取土地平整费、村民计生罚款未入账,由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程发根和报账员程文根在账外保管,用于村日常开支,其中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村干部误工补贴4.4万元,日前,市纪委决定给予程发根、程文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各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坚决守住“底线”,不触碰“红线”。
    通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防“四风”反弹。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通报强调,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问题突出的,市纪委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坚决刹住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等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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