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点击数: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乐平市纪委监委就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众埠镇高桥村党支部副书记徐长福公务接待中违规购买香烟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9月,徐长福违规购买香烟计2769元用于公务接待。2018年4月,徐长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双田镇范家村党支部书记范垂平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中午,范垂平在招待来村工作人员吃工作餐时饮了酒,在场的村级纪检员范思春虽未饮酒,但没有阻止。2018年6月,范垂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范思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党员干部的行为暴露出在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少数人仍然无视纪律规矩,我行我素,以致受到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通报强调,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老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坚决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防反弹回潮;要进一步用好问责“利器”,既追究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责任,也追究管党治党不严的党组织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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