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7日 点击数: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乐平市纪委监委就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洪岩镇卫生院党支部副书记王海旺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王海旺先后两次违规安排卫生院司机驾驶单位公车到德兴高铁站接送其儿子。2018年3月,王海旺受到记过处分。
    洎阳街道农科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程文虎违规领取过节物资问题。程文虎为洎阳街道事业编干部,自1997年11月起兼任街道农科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其工资福利在街道发放,2017年1月,程文虎在街道和农科所重复领取了过节物资。2017年12月,程文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两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松驰,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通报强调,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紧盯触碰“红线”的人和事,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问题、老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对问题频发多发的,既追究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责任,也追究管党治党不严的党组织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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