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典型案例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9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乐平市众埠镇高桥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水根、众埠镇人民政府扶贫工作站干事(财政所微机操作员)徐晓飞骗取惠农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年初,徐水根、徐晓飞两人预谋,利用徐晓飞担任众埠镇财政所“一卡通”程序操作员的职务便利从财政帐户骗取资金。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徐水根先后骗取粮食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低保补助资金、五保补助资金、优抚补助资金、计生奖励资金共计人民币199199.81元,上述资金徐水根从银行账户取现后交给徐晓飞。此外,徐晓飞还利用其岳母、妻子、弟媳等亲属银行帐户骗取粮食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低保补助资金等惠农补助资金共计34216.77元。2018年9月,徐水根、徐晓飞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2.浮梁县峙滩镇敬老院院长张卫平违规申报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4月至2016年6月,张卫平使用敬老院老人的“一卡通”违规申报获取冬春救助资金21000元、自然灾害补助资金4000元和精简退职资金8000元,合计33000元,用于敬老院食堂开支、购买冰箱彩电、房屋维修以及老人们的过节和伙食补助等。2018年9月,张卫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昌江区新枫街道妇联副主席余秀珍截留村民粮食补助资金作为分场“小金库”及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余秀珍在担任新枫街道旸府滩分场主任期间,截留村民粮食补助资金16886.34元作为分场“小金库”,并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力,对分场危房改造材料审核不严,违规同意村民分户,严重违反了相关工作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余秀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珠山区竟成镇洋湖村村委委员彭纪春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5月,省扶贫第八督察组在“夏季整改”专项督察中发现,2018年竟成镇洋湖村存在贫困户登记证与国扶系统上录入的信息不一致、多个扶贫项目缺少项目验收单等问题。彭纪春作为分管洋湖村民政工作的村委委员、扶贫专干,在工作中履职不力,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彭纪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问题,充分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作风纪律要求更严的形势下,仍然打扶贫资金“奶酪”的歪主意,或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对标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保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实践,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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