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分局新村派出所原所长周革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8日 点击数:
       日前,经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批准,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乐平市监委对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分局新村派出所原所长周革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革胜身为党员干部,多次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补贴、私车公养;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利用职权为己谋利,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顶风违纪违法,以身试法,不知收敛;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身为具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
       周革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景德镇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革胜开除党籍处分;由景德镇市公安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乐平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革胜简历
       周革胜,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大专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8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分局新村派出所民警、巡逻防控中队指导员、一级警员;
       2015年12月至2017年9月,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分局新村派出所教导员;
       2017年9月,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分局新村派出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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