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审计局正科级干部占英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点击数:
       日前,经中共乐平市委批准,中共乐平市纪委、乐平市监委对乐平市审计局正科级干部、乐平市水务局原局长占英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占英平任乐平市水务局局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录用工作人员;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水利工程;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特别巨大,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借给他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占英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为黑恶组织充当“保护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乐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乐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占英平开除党籍处分;由乐平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占英平简历:
      占英平,男,汉族,1961年5月出生,江西婺源人,大学文化,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4月至2008年1月,任乐平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年1月至2013年5月,任乐平市水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乐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
      2016年12月,任乐平市审计局正科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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