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乐平市公安局党委情况反馈会召开

作者:佚名 来源:乐平公安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 点击数:

 

       根据景德镇市委统一安排,2021年4月12日下午,景德镇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乐平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景德镇市副市长、景德镇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邹永胜出席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向景德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乐平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童勇传达了景德镇市委书记刘锋同志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景德镇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方群代表巡察组分别向童勇和乐平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童勇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景德镇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月22日,景德镇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乐平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聚焦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景德镇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景德镇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邹永胜强调,巡察的“前半篇文章”虽已完成,但巡察的“后半篇文章”才正式启动。希望乐平市公安局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一是要严肃对待反馈问题,以整改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二是要坚决扛起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切实做到认领问题要认真、抓好落实要求真、监督检查要较真,把整改的压力转化为内生动力,在整改落实上持续发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要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以整改实效推动工作全面提升。要保持“严”的主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唱响“实”的主旋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工作;建设“强”的主心骨,坚持不懈抓好党的建设,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方群反馈时指出,2017年以来,乐平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公安主业,紧紧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忠诚担当,真抓实干,多项公安执法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其中刑侦、经侦绩效考核连续三年排名全市第一。尤其是2020年8月新任领导到任以后,能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改革,完善内部考核管理机制,不断推动公安工作较好发展。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不够到位;二是打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队伍有差距,管党治警存在薄弱环节;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锻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有差距。方群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加大从严治警力度;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四是认真履行整改责任。
       童勇代表乐平市公安局党委郑重表态: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对巡察组提出的要求,履行责任、认真贯彻、坚决落实,一定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深刻反思反馈问题的根源,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把着力点放在推进整改、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上。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反馈问题整改。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必修课,把问题整改作为“必答题”,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对症下药,务求在根子上“除病灶”。我们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成果。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有针对性地消除制度盲区、堵住管理漏洞,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切实以落实问题整改为抓手,真正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建设就延伸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监督管理就覆盖到哪里”,真正使巡察整改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乐平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乐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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