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环督整改办字〔2018〕4号)及《景德镇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就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方案》问题十四整改销号情况。
       整改目标:完成对南河清淤过程中违规施工相关责任人的问责。
       整改措施:
       2019年6月底前针对南河清淤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整改成效: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南河清淤工程存在未批先建、施工不符环保要求和工程监督履职不力等问题,问责处理了3人。
       本公示时间自2021年 1月 26 日至2021年2月2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市整改办联系电话:0798-8526285。
  
2021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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