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经查,2014年5月,景德镇市新枫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宋沅在新枫园公司账上报销其妻俞某某等非新枫园公司工作人员的机票,共计13868元。2014年12月,宋沅在新枫园公司账上报销珠海海洋王国门票、陈某某等11人来回机票、餐饮等票据共计75983元。此外,宋沅还存在其他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017年7月26日,宋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工作力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继续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频次,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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