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4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日,景德镇市纪委对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乐平市洪岩镇民政办副主任汪春枝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审核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1l人虚报冒领补助资金问题。
乐平市洪岩镇甘村等村委会在未经过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等工作流程的情况下,将2013年至2016年自然灾害补助名单上报到洪岩镇民政办。民政办副主任汪春枝在对各村上报的自然灾害补助人员名单审核时,未逐个上户核实,把关不严,导致11人虚报冒领自然灾害补助资金17800元。2017年9月,汪春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浮梁县西湖乡民政办副主任王根年违规套取并挪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支付公务餐费问题。
2016年,西湖乡民政办欠西湖酒家餐费2800元。2016年11月,西湖乡下达磻溪村分配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51300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依规定程序上报受灾户名单及发放金额对补助资金进行再分配。乡主持工作的民政办副主任王根年授意店主找一农户作为灾害补助对象上报乡民政办,乡民政办审核通过。乡财政所将补助金2800元打入该农户一卡通账户。2017年1月,店主从该农户一卡通存折中取走该款,作为乡民政办2800元餐费。2017年9月,王根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问题,暴露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甚至个别干部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纪律规定视若无睹,为牟取私利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纪,损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会战,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充分认识中央、省、市委对遏制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有力支持和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牢牢抓住发现和处置问题这个关键环节,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坚决作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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