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景德镇开展专项整治!事关公职人员...

作者:佚名 来源:景德镇发布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2日 点击数:
       近日,我市出台《景德镇市关于开展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为全力打响“景快办、办德好、镇暖心”营商环境品牌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专项整治将持续重点整治七个方面的问题。

  • 一是在行使公权力中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等问题;

  • 二是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故意拖延、刁难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以及减税降费等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 三是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权力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借贷等问题;

  • 四是通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违规收费,或直接指定、以推荐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机构,“用政府的鞭子,收市场的票子”,从中获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等问题;

  • 五是“新官不理旧账”,对合法合规的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法院判决不执行,以及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

  • 六是“官商勾结”,领导干部和资本利益集团不当交往,勾肩搭背、里应外合,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问题;

  • 七是其他影响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为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经常性地深入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一线,“解剖麻雀”,以问题是否解决、营商环境是否更优、企业群众是否满意为标杆,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巩固深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肃查纠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时,着力保护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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