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抓反腐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7日 点击数: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综述
 
 

“惩治腐败是全党同志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今年的反腐败工作,要围绕查办大案要案,保持高压态势”,这是年初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发出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健全机制 凝聚反腐强大合力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来说,案件线索是关键。市纪委、监察局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了便捷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体系,拓展了案件线索来源。今年1-5月,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接受信访举报215件(次),同比上升66.7%。

“科学地配置和整合力量,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严查、严惩和严纠违纪违法问题”,这是市委书记刘昌林对市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协作,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建立了一整套协作办案的程序和办法,比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信息沟通制度、办案协调制度和案件查结通报制度。较为完善的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凝聚起相关职能部门反腐败的合力。

为了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办案研讨会商机制,设立“办案工作月度例会”,定期分析案情,研究办案对策、技巧和措施,突破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加大力度 保持惩腐高压态势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抓手,最能体现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最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5月7日,市纪委、监察局印发通报,对昌江区鲇鱼山镇吕蒙村出现大量违章建筑过程中,区、镇6名党员领导干部因监管不严、处置不力,对下属收受“两违”当事人钱物失之于管、失之于教的问题,实行严厉问责,给予行政记大过、行政警告、党内警告等相应处分。

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市委、市政府历来旗帜鲜明,明确反腐无禁区、无例外,不论是谁,不论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作为惩治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今年1-5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72件,结案43件,处分63人,其中查处县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23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其中,县处级干部立案数同比增长60%,乡科级干部同比增长18%。

下抓一级 加强办案工作领导

针对基层案件查办工作人员较少、量大面广、力量薄弱等实际困难,市纪委、监察局加强了对县(市、区)、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着力破解基层办案难问题。前不久,市纪委、监察局调整了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室由过去的2个增加到4个。4个纪检监察室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口指导4个县(市、区)和90多个市直单位的查办案件工作。

对于下级纪委(纪检组)的重要案件,市纪委、监察局加强督办指导,推行领办、督办、下查一级、异地交叉办案等工作方法,构建了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查办案件工作格局。今年3月下旬,浮梁县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了该县公安局原副书记、副局长兼森林公安局局长程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这起重大案件,市纪委、监察局统筹指导、整合力量,从机关和其他县(市、区)纪委抽调一批办案精兵强将,协助浮梁县纪委办案,取得了明显效果。

此外,每半年召开一次县(市、区)查办案件调度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查办案件工作片会,这一做法,市纪委、监察局已经坚持了多年。今年1-5月,乐平市纪委、昌江区纪委查办案件数量都有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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