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召开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推进会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5日 点击数:
浮梁县召开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推进会  
    9月2日,浮梁县召开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掌握目前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对完善当前工作以及下一阶段任务进行部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丽萍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丽萍指出,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的现实需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能不能取得实效,发动群众参与是关键所在。要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要求,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按照“集中整治”的要求,对拒不自查自纠却存在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用典型案例震慑、教育基层党员干部。要形成整治氛围,通过制作宣传栏、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提高群众对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的知晓率,对群众的呼声和期盼做到心中有数,做到有问题就解决,有的放矢。
    胡丽萍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结合实际作出部署,抓好责任落实。一是认识要更深入。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要求上、统一到我县的现实需要上、统一到群众的期盼上,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二是重点要更突出。要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领域,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三是措施要更有力。通过严肃党内生活,依靠群众参与,强化线索排查,加强纪律审查,严格督查推进等措施抓好“集中整治”工作。四是工作要更主动。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联系单位要各司其职,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财政局、扶贫移民办就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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