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制定《关于加强与归口监督单位工作联系的意见》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探头”作用,市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组主动作为,面对新环境、新任务,聚焦主业,积极调研,主动与归口监督单位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归口单位的基本情况,将工作重心集中在加强管理、注重发挥监督实效上,积极探索纪检监督执纪新模式。
工作中,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把“开好头、起好步、明职责、重规范”作为驻纪检组今年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关于加强与归口监督单位工作联系的意见。《意见》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会议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提出工作意,对归口单位提出7项工作要求,特别要求各归口监督单位必须向驻纪检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的工作情况,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征求纪检组廉政意见等。
《意见》的下发有助于使归口监督单位更加明晰纪检组的工作任务和性质,更能有效促进党组的主体责任和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的落实,使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互依托、相互作用,形成整体效应。
工作中,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把“开好头、起好步、明职责、重规范”作为驻纪检组今年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关于加强与归口监督单位工作联系的意见。《意见》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会议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提出工作意,对归口单位提出7项工作要求,特别要求各归口监督单位必须向驻纪检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的工作情况,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征求纪检组廉政意见等。
《意见》的下发有助于使归口监督单位更加明晰纪检组的工作任务和性质,更能有效促进党组的主体责任和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的落实,使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互依托、相互作用,形成整体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