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1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对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是:
    昌江区鲇鱼山镇刘行时、陈出新、徐小红和吕蒙乡余国庆违规工作日午餐饮酒问题。7月24日中午,昌江区鲇鱼山镇机关党支部书记
、副科级干部、镇纪委副书记刘行时,鲇鱼山镇民政办主任陈出新、鲇鱼山镇计生办副主任徐小红、吕蒙乡劳保所副所长余国庆等4人在镇政府食堂2号包厢内饮酒,分别给予刘行时、陈出新、徐小红、余国庆4人行政警告处分。
    瓷都晚报社江丽霞违反工作纪律问题。7月24日,瓷都晚报社广告中心员工江丽霞上班时间在电脑上观看视频。经瓷都晚报社研究决定,给予江丽霞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扣除当年绩效工资50%,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在全体员工大会上作检查,全报社通报批评;对分管广告中心的副总编丁荣金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乐平市矿务局方应欣、陈子河、李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7月31日上午,乐平市矿务局财务处副处长方应欣上班时间上淘宝网购物,并浏览股市网,法务处干事陈子河上班时间观看网络电影,综合保卫处干事李杨上班时间观看网络电视连续剧,分别给予方应欣、陈子河、李杨3人行政警告处分,并扣减当月奖励与绩效工资。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切实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屡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