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纪委通报5起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查处的涉及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6日 点击数:

    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近日,乐平市纪委、监察局就5起涉及扶贫领域方面的问题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塔前镇瀛里村干部杨金根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工作失职问题。在2015年塔前镇垦殖场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杨金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严格把关,导致源头坞村老年协会违规享受了垦殖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6年12月,塔前镇党委给予杨金根党内警告处分。
    后港镇江罗村党支部书记周细有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后港镇江罗村村民李灯信(城市低保户)提出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江罗村委会审核把关不严,将李灯信以农村低保户进行申报,导致李灯信以农村低保户的标准享受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周细有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10月,市纪委给予周细有党内警告处分。
    塔前镇新村办主任、综治办主任胡香文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工作失职问题。塔前镇新村办在2014、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核过程中,没有认真审核把关,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两户村民违规享受了农村危房改造房屋维修补助,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胡香文作为塔前镇新村办主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0月,市监察局给予胡香文行政警告处分。
    涌山镇规划办主任熊庆春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涌山镇规划办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核过程中,没有认真审核把关,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违规享受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熊庆春作为涌山镇规划办主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0月,市监察局给予熊庆春行政警告处分。
     双田二中副校长万日亮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万日亮与塔前镇塔杨村委会万家村小组干部一起弄虚作假套取国有垦区危房改造补助15000元用于建设万家村老年活动中心。2017年1月,市纪委给予万日亮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结合我市环境大整治、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尤其是扶贫领域问题的查处,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通报强调,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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