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纪委:通报3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3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日,浮梁县纪委就3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勒功乡人大主席李浙东等人农垦危房改造审核把关不力问题。在2015年度农垦危房改造工作中,九龙山垦殖场杨家坂分场场长刘小满对杨家坂分场2户“危改户”审核把关不严,导致2户违规上报;九龙山垦殖场白茅分场场长王永浙对白茅分场1户“危改户”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户危改户违规上报。勒功乡人大主席李浙东审批把关不严,导致3户危改户违规上报。2016年12月,勒功乡党委给予刘小满、王永浙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1月,县纪委给予李浙东党内警告处分。
    鹅湖镇党委委员张金生等人农村危房改造审核把关不力问题。在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鹅湖镇潘村村委会主任张春涛、鹅湖镇规划办主任李春华将1户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申报对象违规申报,鹅湖镇党委委员张金生审批把关不严,导致该户危改户违规上报。2016年11月,鹅湖镇党委给予张春涛、李春华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2月,县纪委给予张金生党内警告处分。
    西湖乡移民扶贫办公室主任方志隆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在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西湖乡移民扶贫办公室主任方志隆在确定农村危改户申报名单过程中,未履行个人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审批公示等程序,也未经分管领导审批,直接将13户农村危改户违规上报。经审计发现,有2人不符合要求,取消了申报资格。2017年1月,西湖乡党委给予方志隆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各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大对基层“微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的,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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