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纪委通报1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9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日,浮梁县纪委就1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浮梁县西湖乡西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新群等人违规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问题。在建设西湖乡西溪村广场项目时,2016年3月16日、3月31日,经西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新群同意,村两委委员兼报账员赵新权以“暂借支休闲广场建设”的名义分别从西湖乡会计核算中心暂借7万元和3万元,以转账支票的形式打到赵新权个人账户上。在刘新群见证下,赵新权违规以现金形式分两次将上述10万元工程款付给项目施工单位安庆绿之韵园林景观工程公司项目经理石纯武个人。2017年7月,刘新群、赵新权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党委(党组)要引以为戒、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坚决挺纪在前、动辄则咎,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微腐败”演变成“大腐败”、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力度,推进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常态化治理,强化问题查处、追责问责、通报曝光,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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