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2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市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乐平市高家国土资源所所长徐帅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年底,徐帅(事业编制)违规接受了服务对象某某建材有限公司股东高某、高某某的宴请。此外,徐帅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7月,徐帅受到警告处分。
       乐平市众埠镇铜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胜华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2017年8月,张胜华在家中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铜山村委会部分两委干部及部分村小组组长参加了升学宴,张胜华收受上述人员礼金共计1800元。此外,张胜华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6月,张胜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浮梁县王港乡敬老院院长李文惠违规用公款报销私人用车费用问题。2018年,李文惠以公务活动为名16次租用他人车辆办理个人私事,后用公款进行报销,涉及金额1530元。2019年5月,李文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昌江区荷塘乡政府安监站站长、新村办主任危功庆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12月,危功庆在担任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时,超标准发放6名防汛信息员补贴,共计14400元。此外,危功庆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8月,危功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特点新动向新表现,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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