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典型案例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对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乐平市塔前镇上徐村村委委员黄和平挪用代收新农保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黄和平代收代缴里冲村小组新农保资金工作期间,利用新农保管理存在的漏洞,没有将向农户收取的新农保资金25400元上缴入农户个人账户,造成农户没有得到国家补助资金共计7620元。黄和平将该25400元资金挪用于家庭开支,直到2018年4月份、5月份才将这些钱分两次打入农户新农保个人账户。2019年11月,黄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浮梁县兴田乡城门村党支部书记姚秋产对扶贫资金公开不力问题2019年12月,兴田乡纪委在督查中发现城门村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其中,2019年有3个项目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未进行公示公告。姚秋产作为村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2月,姚秋产受到到诫勉谈话处理。
      3.昌江区丽阳镇乡建办主任程裕平落实扶贫政策不力问题。2019年11月,省级脱贫攻坚暗访督导组发现,丽阳镇乡建办为各村发放危房改造政府援建标识牌时,既没有对领取的援建标识牌数量进行确认,也没有对标识牌的悬挂情况进行检查。程裕平作为乡建办负责人,对自己本职工作底数不清,工作作风不实,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程裕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以上典型问题,充分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作风纪律要求更严的形势下,仍然打扶贫资金“奶酪”的歪主意,或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期,越到最后时刻越要响鼓重锤。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对标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坚决整治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的同时,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