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4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市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昌江区信访局原局长雷建光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雷建光(时任新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用三河村给新枫街道执法大队的3万元“经费”,支付相关部门来人接待、购买烟酒送礼等费用。同时,雷建光还用三河村给新枫街道执法大队的“经费”支付自己的私车维修费3万余元。此外,雷建光还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2019年12月,雷建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有关违纪款已上缴。
       乐平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渣土中队副队长胡柳生违规收受“红包”问题。胡柳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三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洎阳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黎某某微信转账的红包,共计人民币10000元。2019年12月,胡柳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已上缴。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丽阳派出所所长武波“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2月、5月武波两次分别在赴福建晋江、浙江杭州途中利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共计人民币1834.79元。2019年12月,武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已上缴。
       珠山区竟成镇前街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章贵发违规购买体育用品等问题。2019年8月,前街村应昌江区羽毛球协会邀请,组建了一支9人的羽毛球队参加“魅力昌江杯”全市羽毛球邀请赛,由章贵发统一购置比赛服装及运动鞋。章贵发违规使用行政经费购买羽毛球比赛用品,且平均每个人购买的金额超出工会规定572.2元,共计超出5149.8元。2020年4月,章贵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已上缴。
       通报指出,以上4起问题中,有的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有的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有的党员干部用单位油卡为私家车加油,有的党员干部违规使用行政经费购买体育用品,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一定程度仍然存在。这些典型案例充分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放松。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组织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恒心韧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薄弱环节和隐形变异新动向,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对不知敬畏、挑战纪律的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要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深入纠治只表态不落实、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要督促推动职能部门结合实际,细化规定,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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