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5日 点击数:
       中秋、国庆将至,市纪委市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乐平市农科园党政办副主任兼事务长程新华违规套取资金购买烟酒问题。2016年1月,经程新华同意,岿头村委会以发放维修何家村水沟民工工资的名义套取4600元,用于冲抵烟酒等不当开支。此外,程新华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程新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珠山区城市管理局周路口中队党支部书记、副中队长王加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上半年,王加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2020年1月,王加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昌江区吕蒙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严命元作风漂浮造成国有资金损失问题。2019年5月,景德镇市金岭大道改造项目部对位于金岭大道机场路的真味大院酒店进行征收,严命元代表项目部与真味大院酒店所有权人签订协议时,作风漂浮,未认真审核把关,将真味大院酒店中不属于经营性的房屋以经营性房屋进行补偿,造成国有资金损失。2020年6月,严命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问题中,既有享乐奢靡问题,也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的党员干部违规套取资金用于购买烟酒;有的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规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有的作风漂浮造成国有资金损失。这些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高压线”下顶风作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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